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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克罗斯集锦公牛,德里克罗斯集锦

tamoadmin 2024-06-03
1.大伤前的罗斯身体有多劲爆?2.22岁成为NBA最年轻MVP,巅峰罗斯有多强呢?3.NBA历史众多巨星里,谁的首秀最让人惊艳?4.德里克罗斯励志故事5.德里克

1.大伤前的罗斯身体有多劲爆?

2.22岁成为NBA最年轻MVP,巅峰罗斯有多强呢?

3.NBA历史众多巨星里,谁的首秀最让人惊艳?

4.德里克罗斯励志故事

5.德里克罗斯和cp3、艾弗森变向突破解读,

德里克罗斯集锦公牛,德里克罗斯集锦

2011年2月18日的夜晚,红色公牛22岁的年轻领袖轻松地拿下了42分,意气风发,潇洒写意。 那时,他就是红色玫瑰,风城之子,是伟大的红色王朝最可能的复辟者。 赛季开始的时候,他向世界发问,我为什么不能是MVP,三年级,目光坚定,绝不迟疑。

篮球世界的一切美好与荣誉都还有待探索,也摆在面前。

2018年11月1日,31投19中,三分球7投4中,11罚8中,德里克·罗斯,30岁的当口,生涯最高,50分,

于他而言的一场奇迹之战。

那些关于他的记忆,都回来了。

“ With the first pick in the two thousands and eight NBA draft, Chicago Bulls select Derrick Rose form Memphis university.”

2008年,20岁的芝加哥小伙子,六尺三的控球后卫,进入家乡球队,

芝加哥公牛队自伟大的迈克尔乔丹之后,迎来了第二位天选之人。

新秀赛季,场均16.8分6.3助攻,季后赛首秀36分,面对当年夺冠的那只凯尔特人,打到七场才憾然告负。

第二年,20.8分3.8篮板6.0助攻,

第三年,25.0分4.1篮板7.7助攻,

以及,公牛62胜,22岁的史上最年轻的MVP。

那时的他,

是举世无双的攻击后卫,风驰电掣的天之骄子,轰然起飞,光彩灼人。

无人可敌的变相突破,鬼魅妖异的空中作业,炽热爆裂的大力灌框,天赋与能力交相辉映,换来如痴如醉的梦幻表演。

那时的罗斯,有登天下至高而无所畏惧的勇气与实力,

所有人都相信,一段传奇徐徐开启。

一转眼,已经七年过去了。

2784天,我们已不愿再提起那该死的伤病,世界已经等得不相信了,

所以到来之际,我们才如此热泪盈眶。

现如今,我们喜欢威少,称赞库里,欣赏欧文,说他们千秋各有,共领风骚。

可是七年前,最耀眼的,只有一个人,叫D.Rose,风城之子。

这两周以来,

有格里芬50分力挽狂澜,有库里51分轻松潇洒,有佛祖52分铁树开花,还有今天,赛季第四位50+先生,

一个已经渐被遗忘的的名字,他终于又听见了MVP的呼喊,

此一刻,梦回巅峰,玫瑰于寒冷的明尼苏达再度绽放,无论是否长久,已经让人湿了眼眶。

那些过往的影子,在眼前徘徊,

一次次的飞奔与怒吼,

一次次的跌倒与爬起,

那些光辉灿烂,无所畏惧的日子,

那些小心翼翼,力不从心的时刻,

澎湃着化作罗斯难抑的泪水,

叫世界感受那颗因篮球而跳动的赤子之心。

那些杀不死我们的,终将使我们更加强大。

也许就罗斯的整个篮球生涯而言,无法堪称伟大,

但就今日而言,他重塑伟大,定义伟大。

这一段跌宕起伏的故事,因为篮球而显得美好;

这一个起落无常的人生,还在继续,不曾停下。

德里克·罗斯,继续打球吧,

这世界还看着呢。

大伤前的罗斯身体有多劲爆?

在主流舆论的评判体系中,罗纳尔多是有史以来最强的9号球员,他的盖世神功让芸芸众生顶礼膜拜,也获得了“外星人”的雅号。不过在正统思维之下,很多球迷眼中最完美的中锋另有其人,那便是一代人的偶像马尔科-范巴斯滕。

套用道格拉斯-亚当斯的“三定律模板”,球迷们大多会觉得自己盛年时期的球星是最出色的,前人都是虚无缥缈的上古大神,后来者则颇有垮掉一代的意味。这种狭隘的观念自然有局限性,不过像巴斯滕这样的巨擘,确实会让同代追随者产生幻觉,只要你接触过他的影像资料,很难不被某个瞬间震撼到。

笔者的金球系列有所侧重,不会平铺直叙某位球星的生涯故事,而是从关键点切入,使他们的形象更加立体化。同时还会针对获奖的节点做一些个人评述,这也是该系列的特色所在,老读者们应该比较熟悉。

一.完全体神锋的最强杀手锏

后世评价范巴斯滕,最常用的形容词就是“全面而出众”,作为一名标准的中锋,他确实太过完美。父亲是半职业球员,母亲是体操选手,从禀赋层面来说,马尔科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身高接近1米9的壮汉,对抗当面自然占优,但他的速度能力和柔韧性也很惊艳。看过巴斯滕踢球的人应该有感触,其动作速率与小个子无异,甚至还有一些花哨的即兴表演,今天我们常提到莱万、萨内、小哈兰德等“体二代”,总会惊讶于他们的某些超人特质,而巴斯滕几乎结合了运动世家的所有长处。

当然作为一名顶级射手,精湛的射术与高效的得分能力才是根本,但我们常常会忽略巴斯滕的独门绝技。诚然他的凌空抽射很潇洒,极限倒钩很炸裂,神仙头槌也诠释了力与美的融合,不过这种球并非常态,看似最不起眼的能力才是这类巨星有别于常人之处。

就像有很多人仰慕盖德-穆勒的声名,找来他的生涯进球集锦反复观看,却觉得这不过是一个高阶的“捡漏之王”,没察觉出有什么惊为天人的地方。其实老穆勒小腿的肌肉结构有别于常人,他蹬地启动的速度极快,在思维意识闪现的瞬间身体就能跟上,抢在后卫反应过来之前破门。在高强度比赛中,这种电光火石间的细微优势就能左右结果。

马尔科的必杀技则是在对手腹地接球之后,能够快速地摆脱调整,在极短时间内就闪开角度完成攻门,他这点与老穆勒其实有类似之处,只不过是有球与无球状态的区别。对于球商顶级的前锋来说,接球之前肯定会有预判,下面的动作都该规划好,思维与身体的一致性非常重要。本能的即兴反应或许能制造神仙球,但这种有延续性的“常规”方式,才是不断取得进球的保证。他的思维能力与身体条件结合得恰到好处,这一点在顶级前锋中都出类拔萃。

二.荷兰巨人的阿喀琉斯之踵

与古希腊神明阿喀琉斯一样,脚踝也是巴斯滕的致命短板,最终让他在28岁之后就远离了心爱的绿茵场。所以荷兰人真正的巅峰期较短,算上阿贾克斯和米兰年代,满血活跃的时间不足5年,这也让很多球迷至今无法释怀。

诚然那个时代粗野的球风,让优雅的“乌得勒支天鹅”很受伤,但有些事情是命中注定的,大环境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不过该来的还是会来。上文已经提到,1米88的身躯之下,马尔科却显得那么灵动,以芭蕾舞演员来类比,就知道他承受了怎样的不可名状之重。

就算防守球员对他更加“温柔”,巴斯滕酷爱的那些极限动作,迟早也会毁了他。毕竟庞大身躯的闪转腾挪,最终的着力点都会凌驾于脚踝之上,而在22岁的时候,他的右脚相关部位就做过手术,并且时常会隐隐作痛(本人回忆)。即便用“昙花”或者“流星”来形容他的表演并不恰当,但就像我们早年欣赏德里克-罗斯的暴力美学一样,总感觉有一天风城玫瑰会突然凋零。

不过他的拥趸们始终会把矛头指向那些“十恶不赦”的后卫,米兰方面也就此向意大利足协投诉过,可惜在马尔科活跃的年代大环境始终没有改观。他的因伤早退最终震动了国际足联,1998年实行的背后铲球直红规则,被认为是荷兰人留给足球世界的最后一抹光亮。

三.唯一不吃球权的多金球之王

从1956年至今,共有10名球员不止一次获得过金球奖,他们大多数被扣上了“球王”的头衔,从竞技层面来说也有共通之处。无论是迪斯蒂法诺、克鲁伊夫、贝肯鲍尔,还是鲁梅尼格、普拉蒂尼与梅西,都秉承着主导全局的核心踢法。他们在场上都是掌控球权分配的人物,这种大脑型巨星很自然地被视为团队的头牌,能够斩获多项个人荣誉不难理解。

然而巴斯滕跟他们不同,多数时间还是在禁区腹地活动,球权一般在古力特等人的掌控之中,他只负责完成最后一击。虽说马尔科也有长距离持球推进的能力,还会回撤给队友做嫁衣,连过数人破门的场面也有,但从比赛方式上来说,他就是传统的9号球员,这是他的核心标签。

即便是凯文-基冈、罗纳尔多与C罗这三位球权比例不重的多金球先生,踢法上与巴斯滕仍有较大区别。罗总裁早年是边锋出生,个人花哨的盘带一度光彩夺目,即便中期摒弃了无意义的炫技,持球突击的场面还是经常出现;大罗从位置上看是标准9号,但由于能力太强几乎可以平趟整个球场,所以他极限盘带的时间偏长,毕竟过人如麻也是处在有球状态下;基冈是跑动能力极其出色的二前锋,442体系之下往往会跟一个高支点搭档,虽说英式踢法中不太讲究核心组织,但基冈也得经常回撤拿球跟队友做配合,并不是单纯负责一击致命的类型,他的进球数就能反应这点。

综合来看,巴斯滕成了这10个人当中,唯一完全不依赖有球踢法的巨星。采用这种踢法斩获3座金球是非常难得的,更说明他的本职能力有多出色,说他是地球上有史以来最好的中锋,应该没有什么争议。

22岁成为NBA最年轻MVP,巅峰罗斯有多强呢?

史蒂芬库里虽然没有拿到FMVP,但他还是作为球队不可或缺的一员带领勇士队拿下了三个总冠军;达米安利拉德虽然在开拓者迟迟无法走得更远,但他坚强的意志与冷血的关键球还是赢得了众多球迷的心。这是一个属于控球后卫的小球时代,有太多的球队开始以得分能力爆炸的控球后卫建队,而他们的表现与成绩也表明这种行为理所应当。

可是在这以前,选择一个控卫当建队基石,是十分罕见的事情。在08年选秀之前,一共只有四名控球后卫出身的球员当选过状元,来自芝加哥的德里克罗斯,成为了第五个。控卫盛世让人们渐渐忘却了德里克罗斯曾经有多强,可是状元可能会水掉,但MVP,一定不会。新秀赛季的罗斯就将芝加哥公牛队带入了季后赛,而在与当年获得总冠军的凯尔特人的季后赛首战中,他独自取下了36分和11次助攻,而公牛队也与凯尔特人拼到了抢七决战。

生涯第二年,德里克罗斯更进一步,他被选入了当年的NBA全明星赛并且打破了由乔老爷子保持的公牛最年轻全明星纪录。在2010-11赛季开始前,面对着诸多媒体,罗斯说出了?为什么我不能是联盟的MVP呢??赛季结束,公牛62胜笑傲全联盟,在对阵老鹰的季后赛比赛中,罗斯收到了MVP奖杯。亚特兰大老鹰队,成了他庆祝MVP荣誉的祭品,在那场全队仅仅得到99分的比赛中,罗斯一人就砍下了44分。纵观整个赛季,锡伯杜为公牛队织下了一张精心密布的防守大网,而进攻端,就全靠罗斯来带动。

作为球队进攻的主要发起者,罗斯实在是太快了,当初阿迪达斯的广告词简明扼要:Fast don't lie(速度永不说谎),在与各路控球后卫的对位中,罗斯的速度往往与他们不在同一个次元。

轻松掠过各路对位球员

纯速度直接放倒米勒和埃文斯

他有着历史级别的控卫身材,内线终结力强劲而又不失美感。如果你现在观看罗斯的集锦时,那肆虐篮筐的表现会让你产生疑问,这是一个控卫?

在詹韦合力围击之下打中反击中的2+1

罗斯最爱的扣篮方式,慢悠悠地等待对手,旱地拔葱,可是你也会发现,这种落地方式,几乎不给膝盖喘息的机会

滞空1秒折叠假动作,腿像装了弹簧,把自己扔到半空中,然后再思考动作

而在得分能力爆炸的同时,德里克罗斯的内心中,其实住着一个老派古典控卫。在他高中的比赛中,罗斯由于太过无私出手偏少而被教练定下规矩?罗斯出手少于15次则全队罚跑?。这其实在他的第一场比赛中就已经奠定基调,出手9次得到9次助攻,得分能力爆炸却又不吝惜于在队友强劲时充当绿叶,也是锡伯杜敢把进攻指挥权全部交予罗斯的一个重要原因。

后来的一切,你我都已经知道了。罗斯扣篮不落地以及变向不减速种种当时看起来极爽但伤害颇大的恶习终于让他的膝盖逐渐支撑不起自己的天赋,开始不断有伤病找上了他,十字韧带撕裂、半月板撕裂等等,无论哪一种伤病,都会对他这种打球方式的球员造成极大的伤害。

罗斯出生在芝加哥的英格伍德,那是芝加哥最为危险的社区,可是当地帮派却有着不打扰运动员的规矩,而德里克罗斯,是那里不世出的天才,成名之后,即使帮派之间发生大冲突,他们也不得不给罗斯一个面子 。伤病发生后,一切都改变了,芝加哥的观众朝他大喊?滚出去?,昔日的MVP被到处交易,但罗斯从未选择放弃。现在的控卫盛世让你眼花缭乱,但请千万不要忘记德里克罗斯,那朵在寒风之中绽放地最为坚强的?玫瑰?。

NBA历史众多巨星里,谁的首秀最让人惊艳?

当时罗斯的打球风格影响深远,令人震惊。罗斯拥有顶级的身体素质。他异常的弹跳使他经常用爆炸性的扣篮结束进攻。他强壮的腰部和腹部力量使他经常进行极端的身体扭曲。他轻松地把球放进了巨大的框中,风一般的速度让他像穿过马路一样穿过人群。如果你仔细观察罗斯的比赛,你会发现他的大部分得分都是在篮下取得的,基本上都是艰难的突破。这是因为罗斯的中远程投篮命中率很低。

巅峰时期的罗斯成就非常高,作为一个08年的新秀状元,在2011年新秀合同期间就被评选为常规赛mvp,是nba历史上最年轻的mvp,并且在此期间多次入选全明星,联盟甚至因为他的表现制定了《罗斯条款》,用来奖励那些表现突出的新人,可见罗斯当年的能力和表现多么的惊艳了。

他是巅峰时期只手抗衡勒布朗-詹姆斯的男人,是和强大的马刺竞争联盟第一战绩的男人,可惜的是,他巅峰短的像昙花一现,令人唏嘘不已。他曾是全美第一阵容的高中生,是芝加哥第一位NBA选秀状元,第一场NBA比赛就拿下了11分9次助攻,并成为最佳新秀,第一个赛季就杀入季后赛,与卫冕冠军凯尔特人大战七场。

从最佳新秀到全明星首发再到MVP赛季,他还处在职业生涯的上升期,若没有伤病的困扰,罗斯将会上升到一个可怕的高度,当今联盟的格局绝对会因此改变,所谓小球时代绝不会这么早到来,而这几年,罗斯三十岁左右,将会迎来他职业生涯的巅峰。当然,这只是假设。罗斯的速度极快,突破能力顶级,在快速行进的过程中他从不减速,无论是变向还是转身都极为快速:变向减速的球员很多,变向不减速的球员也有,但是变向过程中还加速的就是德里克罗斯。

德里克罗斯励志故事

首秀是每个球星的必经之路,这算是对球员的第一次考核。虽然球星成名方式不同,有些是没有出道就备受关注,有些则是通过后天努力成功,总之他们成功的方式都是独一无二。那么NBA的众多巨星中,他们的首秀表现都是如何呢,我们今天就来看看,总有一个能够把你震撼到。

科比作为仅次于乔丹的分卫,他的进攻真的是无可挑剔。科比好胜心太强,你越是包夹他,越能激发他的斗志。科比有这么高成就,离不开后天努力,毕竟他出道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高中生,而且是奥尼尔身边小弟,谁都没有想到他会有这么高成就。

他的首秀表现很一般,出战6分钟1投0中,只拿下一个篮板,没有得分。不过首秀表现不尽人意,并没有打垮科比,反而让他更努力,在生涯第3个赛季,科比就成为全明星后卫,之后就开始了自己的传奇生涯!

詹姆斯是年少成名,他在高中时期就打出了名号,?天选之子?这一绰号,这是詹姆斯独享。他进入联盟就备受关注,他受到的关注度可是球星级别。他的首秀很惊艳,拿下25分6篮板9助攻,整个赛季詹姆斯表现都很劲爆,不仅成为球队核心,还力压安东尼拿下最佳新秀。

三双很多球员一辈子就那么一两次,甚至一次都没有,大O想要太轻松。他的首秀比赛就拿下21分10助攻12篮板,这是历史首位首秀就三双的球星。他的三双能力值绝对爆棚,他不仅是历史第一位场均三双大神,生涯181次三双也是历史第一,大O就是名副其实的?三双机器?。

张伯伦算是远古球星里,影响力最大的一位,毕竟他单场100分的神迹,肯定是被打破不了。他身上的纪录太多,他是NBA第一位?纪录收割机?。

由于张伯伦天赋太好,他进入NBA就大杀四方,仅是首秀就拿下43分28篮板逆天数据,新秀赛季就打服全联盟。新秀赛季场均37.6分27篮板,他成为历史第一位新秀拿MVP的大神。张伯伦的首秀数据,绝对是众多巨星里最强一位,想要超越他太难!

德里克罗斯和cp3、艾弗森变向突破解读,

德里克·罗斯(Derrick·Rose),1988年10月4日出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1] (Chicago,Illinois),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司职控球后卫,效力于NBA芝加哥公牛队。

童年时期

1988年,德里克·罗斯出生于芝加哥

,很小的时候,罗斯在场上的篮球天赋就令他的哥哥们震惊。弟兄几个在附近球场切磋球技的日子里,往往是由哥哥们教授罗斯基本的篮球技法,而罗斯则在很短的时间内后来者居上。而受到家中三位酷爱篮球的哥哥们影响,罗斯年幼时便沉迷于本土球队芝加哥公牛。兄弟几个时常会要求罗斯训练控球、传球以及左右手投篮,这恰恰是受他们母亲的旨意,罗斯的母亲早就看出了小儿子的篮球天赋以及成为职业球员的潜质。

尽管罗斯还不到10岁,但是他的篮球天赋已经可以吸引到不少经纪人,总有人打电话或者敲门希望与罗斯谈谈。从初中开始,罗斯就能够统治比赛。罗斯的母亲布伦达想过搬家,英格伍德有大批的单身母亲,她们中有很多人任由孩子在外面晃悠,然后更多人加入,在这个地方,哪怕有人突然死去,也不会引起任何人惊讶。但限于经济困难,布伦达始终没有离开。她每天都提心吊胆,只要街上一发生什么事,她就赶紧跑出去四处查看,将自己的孩子拉回家。布伦达在教子谨慎之余也非常开明,对于篮球事务她并不精通,所以索性把对罗斯未来的规划重任交给了他的三个哥哥们[10] 。

高中时期

尽管罗斯在念高一时便具备加入校队的

实力,但主教练鲍勃·汉姆布里克有自己的选拔规则,因此罗斯直到年底才在队中获得一席之地。他在高中联赛首秀的表现可圈可点(砍下22分),这让到场的十多位球探看得目瞪口呆,但这仅仅只是初露光芒。

高中时罗斯连续两年带领球队夺得州冠军,高中一年级时,场均得到18.5分4.7个篮板6.6次助攻2.1次抢断。高中二年级时,场均得到19.8分5.1个篮板8.3次助攻2.4次抢断。高中第三年,场均得到20.1分5.4个篮板8.7次助攻和2.6次抢断。高四赛季场均25.2分、9.1个篮板、8.8次助攻、3.4抢断[11] [21] 。率队挑翻全美第一的橡树山高中(这也是当年橡树山高中唯一一场败仗),个人得到28分9板8助。在芝加哥当地享有极高声誉,传球好防守强的特点让队友们都热爱跟他一起打球。[10]

罗斯在高中生涯的最大自豪感莫过于让母校成为了芝加哥当地历史上第一支连续两年问鼎伊利诺斯州冠军的高中球队,而在他们卫冕的那个赛季,罗斯率队取得了33胜1负的惊人战绩。四年总战绩达到120胜12负。

罗斯在高中时期以场均25.2分、9.1个篮板、8.8次助攻、.3.4抢断[20-21] ,而入选全美高中最佳阵容[6] 。入选由《今日美国》、《Parade》杂志和《EA体育》联合评出的全美第一最佳阵容。入选乔丹(品牌)全美最佳阵容。被《芝加哥论坛报》选为2007年度伊利诺伊州篮球先生。由于是芝加哥本地人,因此自己成为第一位为家乡球队效力的NBA选秀状元。

大学时期

罗斯一家最终认定孟菲斯大学才是最佳的

最年轻MVP(22岁)

最年轻MVP(22岁)

选择,得到了孟菲斯名帅约翰-卡利帕里的调教。并且在大一就率队打入NCAA决赛。罗斯并非一个纯粹的得分手,但是他一直被认为是纯粹的领袖。作为球队进攻发起者的同时承担外线防守屏障角色。[22]

罗斯很快与得分后卫克里斯·道格拉斯-罗伯茨组建成了后卫线,后者场均能有20分进账两人仅仅配合了三周便已展现出天衣无缝的表现,而孟菲斯大学校队则以26战全胜的开季表现证明了实力,这也使他们自80年代以来第一次排在榜首,而最终的战绩则是33胜1负。道格拉斯·罗伯茨当之无愧地入选了全美大学最佳阵容,而作为一年级新生的罗斯也入选最佳阵容,他在该赛季场均贡献14.9分、4.7次助攻和4.5个篮板。罗斯还进入了鲍勃-库西奖以及约翰-伍登奖的最后入围名单。[23]

罗斯在大学联赛中的防守和下快攻表现也相当出众,但即便如此,人们还是更加看好密歇根大学以及德州大学,这令罗斯在遇到他们时更具斗志。在于密歇根大学的比赛中,罗斯上半场便率队取得了30分的领先并在全场砍下27分,而德州大学的命运也十分悲惨,当家控卫D.J.奥格斯丁被罗斯守的只拿下16分并最终以18分的巨大差距落败。

孟菲斯大学凭借着如此强悍的后场组合终于得以杀入决赛,他们原本有机会在常规时间锁定胜利,但罗斯在关键时刻错失罚球,而对方阵中的马里奥·查尔莫斯稳稳命中三分将比赛拖入加时并笑到了最后。或许是对自己的实力极度自信,罗斯有意提前参加NBA选秀,与此同时孟菲斯大学方面正在对他与另外两位队友涉嫌考试舞弊一事进行调查,校方最终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并允许罗斯参加选秀。

神级的变向突破是建立在娴熟的球感和启动瞬间的爆发力上,前者能让你变向时假动作骗过防守者也就是cross,如一些交叉步运球、大幅拉球和晃动,做这些动作的时候身体维持平衡而且确保不被抢断,而启动瞬间的爆发力是过人的保证,特别是面对一些不容易被骗但是没有速度的防守专家,也就是over,这两者一气呵成的过人即cross-over

Rose和AI的变向突破很像,假动作很明显,幅度很大,但是有绝对的速度做基础,速度极快,所以防守者往往跟不上,他俩的集锦里失常会有晃倒防守者的镜头,像AI曾经晃倒过乔丹。但这两个人也是有区别的,罗斯是一个有着韦德的身高和爆发力的组织后卫,在1号位上很少有更好的身体素质,即使不能完全过人也能靠力量挤过去,而其他位置的球员又没有他的速度,所以过人很轻松。而AI只有183cm,所以他的突破更多的还是依靠球感、速度以及灵活性从缝隙钻过去。再来说说CP,CP也只有183的身高,他的速度在如今的组织后卫里算不上快的,但是他的球感极好,应该是NBA最好的,他的变向是建立在逼真的假动作上,假动作幅度不大,更多的是依靠运球节奏的变化打时间差,再加上有比较快的第一步,身材矮小,过人也很容易。

总结一下,Rose和CP是如今组织后卫过人的两种方式的代表,一个变向幅度大一个运球节奏变化快,而AI介于两者之间